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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兄弟你泡妞,是真下血本 (第2/2页)
朱雀、朱雀…… 尉迟京在嘴里念叨了两句,突然之间,一对眼睛瞪得硕大,差点儿就要掉出来。 紧接着,他像是断气了一样,捂着脖子,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,有些难以置信地说道:“你说什么?你再说一遍。” 我摇头,说你知道就行。 尉迟京紧紧抓着我的胳膊,说你刚才说了“朱雀”,对不对?就是那张宿秘境的守护神兽朱雀,对么?我的天,那可是洪荒大妖啊。洪荒大妖什么概念?夜行者金字塔里面,最顶尖儿的一小撮,古往今来,出过几人?你真的舍得将朱雀妖元,拿给梨落用了?这也…… 我说怎么了? 尉迟京冲着我举起了大拇指,说候塞雷,大哥,你泡妞是真的下了血本呢…… 我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,也没有想到,那朱雀的来头居然如此之大,算得上古往今来的少数几人。 听到这话儿,我的眼帘莫名就浮现出了那个红裙小女孩的模样来。 她,会是大名鼎鼎的朱雀么? 还是朱雀的什么人? 不过,不管那朱雀妖元有多么的珍贵,对于我来说,都不如秦梨落能够活在世间这件事儿,更加让我珍惜。 只要她能活下来,我都无所谓。 想到这事儿,我下意识地抹了一下嘴唇,想起了事发之前, 我与秦梨落几乎相当于生离死别的初吻。 当时的她,全身腐烂,虽然脸还没有蔓延,但身体机能的崩坏,也使得腐臭的气息充斥全身。 但即便如此,当我的嘴唇,在黑暗中,与她柔软而饱满的樱唇相触的一瞬间,我还是有了一种过电的感觉。 这种感觉,对我来说,着实是有一些太过于陌生。 它又是那么的新奇。 我活了二十多年,在情感上面,也并非新兵。 我有过两次恋爱,甚至在做药水供应商的时候,也有过逢场作戏的时候,从开始到现在,都只是一个俗人。 我与芸芸大众一般,并无区别。 我不是一个翩翩佳公子,又或者视理想为生命的文艺男青年,在经历过两段失败的感情之后,我甚至都觉得,男女之间,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。 它不过是荷尔蒙分泌下,精神和生理的需求而已。 我如果想要女人,需求旺盛,绝对会有很多的机会去花天酒地。 但我在面对着许多机会的时候,却让它从我的指尖溜走,是因为,没有未来的我,并不想与任何女人有牵连,也不想为某个人去牵肠挂肚,撕心裂肺。 我其实一直都没有准备好再开始一段感情。 但爱情它却总在不期而遇间出现。 当我瞧见原本高傲、清冷,又异常美丽迷人的秦梨落,如同只受惊的小猫咪一般,缩在被窝里,然后表现出了我从未有见过的惊慌和软弱时,我的心,在一瞬间,就莫名融化了。 我不期待与她能够拥有什么样的结果,却十分想要告诉她,我喜欢你。 我喜欢高傲的你。 喜欢清高的你。 喜欢美丽得如同白天鹅一样的你。 喜欢学识渊博、仿佛懂得全世界的你。 但同样,我也喜欢柔弱得如同一个小女孩般的你。 即便你浑身恶臭,我也喜欢你。 我喜欢你,与家世、背景、学识,以及一切的一切无关。 只与爱情有关。 只是…… 秦梨落之所以愿意“和我试试”,是因为她当属已经处于人生的尽头,在没有经历过任何感情的情况下,恰好有了这么一个我,所以就答应了。 但如果,她的身体好了呢? 她还会如此么? 还会看得上平平无奇、没有任何背景,甚至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我么? 想到这里,我又多出了几分担忧来。 病房内外,人来人往,有担架车过来,秦梨落被白布裹着,陷入昏迷之中,推了出来,我们想要上前,却给人拦住了。 苏烈告诉我,说你就好好养伤吧,至于秦小姐的事情,由我们来处理就好了;如果想知道什么情况,你回头,可以问问我老领导。 秦梨落被送离了我所在的这栋楼,尉迟京作为霍家的人,跟着离去。 临走前,他给我留了个电话号码。 这个男人对我的观感,从我说出了“朱雀”的这两个字开始,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他热情地拉着我的手,然后说道:“别担心,梨落交给我,我帮你盯着,想知道什么情况,你随时打电话给我。” 说完,众人各自离散,只剩下了苏烈,留在旁边。 我瞧着他,说你没走? 这时,天光已然大亮,苏烈冲着我笑,说不,我是特地过来,找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