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鲤女配去修仙_第94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94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众人走上前来, 低头仔细观察棺材的内部。

    ??里面垫了许多贵重的衣料、香料,还撒了许多珠宝。看起来便是十分富丽堂皇。

    ??而最重要的是,楚临在那棺材的枕头上, 竟然找到了几根雪白的头发!

    ??又是雪白的头发……

    ??林若渔一下子就想起了那日她在余晖楼后花园中拉过来的红布,那里面就有几根白色的头发。她一开始还以为是白色的丝线!

    ??白发不正是公山世家的特征吗?!

    ??难道……原本在这棺材里的尸体,就是刚刚死去的落日城城主公山断?

    ??如此一想,所有人都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??难道真的被江临渊说中了, 公山断的尸体没有下葬,而是被藏到了这里?!

    ??只是他的棺木在此处, 他的尸体又去了哪里?!

    ??又是谁在此处设的如此险恶的法阵呢?!

    ??目的又是什么?!

    ??如此多的问题纷至沓来, 千头万绪的似乎并没有答案。

    ??林若渔蹙紧了秀眉, 只觉得再这么下去, 她就快要秃了。忍不住揉了揉眉心。她却又看到了一处奇怪的地方。

    ??——她是从棺材阵外围往里走,一路行来,看到那些化着浓浓的妆的尸体,皆都是双手交叠,放置在胸前的样子。而且,他们的手心之中,无一都攥紧着一样东西。

    ??俯下身仔细端详,林若渔便发现那东西便是她一直觉得很是奇怪的荷包!

    ??荷包露出了几个小角,让人看不清楚里面的图案。

    ??林若渔把她的发现告知了楚临,楚临上前一步,直接就从最外围的棺材中央,把那荷包给拽了出来。

    ??“给你。”楚临道。

    ??“哦……”

    ??荷包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霜,是江临渊冰灵根灵力造成的。林若渔飞快的擦拭了一下,便见到那只荷包上绣的真是凤凰的五彩羽毛。

    ??最外围的乃是羽毛,那么再里面呢?

    ??楚临看着她的动作,招呼了楚英韶一声,两人很是自然的把四周尸体里的荷包都拽了出来。

    ??林若渔匆匆忙忙的一看,眼眸便是猛然一缩。

    ??鸡头、燕颔、蛇颈、龟背、鱼尾、五彩色,高六尺许。【注】

    ??这、这、这些荷包结合起来似乎可以拼成了一只完整的凤凰!

    ??只是独独少了燕颔那部门!

    ??林若渔心头一突,立时把之前江临渊甩给她的那个,从孙老三处得来的荷包拿了出来一比。

    ??天哪!

    ??那只荷包上所绣的便正是燕颔!

    ??他们之前还把那图案错认了,是燕颔!

    ??如果加上孙老三的荷包,那这整个棺材法阵组合起来的便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。只不过如今这凤凰还没有完整,大抵还缺失了几片羽毛、与一些零零碎碎的物件。

    ??得到如此发现,江临渊也是眼眸微眯。

    ??他在破阵之前就发现了这法阵并没有完善,如今倒是与林若渔的猜想不谋而合。

    ??只是凤凰?

    ??为何会是凤凰图形?

    ??凤凰自古便被称为不死鸟,有涅槃重生的能力,难道这整个棺材法阵是想复活什么?

    ??复活落日城城主公山断吗?!

    ??此想法一出,江临渊也是眉头紧蹙。

    ??将死人复活重生可是逆天而为,想他虽然肆意妄为,但还没有起过如此念头。能杀死那么多人,布下那么大一个局,为了复活一人的人,到底是谁呢?

    ??“那个荷包是孙老三偷来的。”

    ??这时,林若渔眨巴着水润润的大眼睛提议道,“不若我们就去把他找出来,问问他究竟是在何处得来的荷包吧。如此这般,我们便可以知道原本这棺材的最中央的尸体是谁了!”

    ??江临渊觉得他家小鱼说的也没错。

    ??只凭着那几个白色头发,的确是无法肯定尸体就是公山断的。而且,这棺材法阵邪门的很,当务之急,他们还要把那具尸体先找回来。

    ??如此一来,江临渊便吩咐阿蛇吐出黑色蛇唾,围在了义庄的四周,防止闲杂人等误入义庄之内。

    ??并且再次使用大法力,将所有的尸体冰封了起来。

    ??其实,按照他的经验,这些尸体应当用烈火焚烧成灰烬,才是最为妥帖的办法。但是,江临渊丢失了内丹,导致他无法使用火灵根灵力。

    ??而余下的三人皆都不是火灵根修士,帮不上一点忙。而一般的凡间大火也根本没有办法燃烧这些尸体。

    ??所以,江临渊只能暂时以冰灵根灵力冰封这些尸体。并且,在他们出了义庄之后,又让楚临在义庄外设立了禁制,让那些尸体即使是起尸了,也无法从义庄中逃脱出来。

    ??做完了这些,已近晌午,江临渊一行人先回落日城中寻找孙老三。

    ??孙老三游手好闲,日常都是招猫逗狗,惹人讨厌。楚英韶很快便打听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